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授课;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和各市直中小学校参加本次活动“晒课”的教师应达到本辖区专任教师总数的60%(应“晒课”的教师数见附1),省示范性高中、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专任教师应全部参加本次“晒课”活动。本次活动将通过学校、县(市)区逐级评选推荐,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按“晒课”教师数的2%评“优课”向我局推荐,市直学校向我局推荐“优课”教师数另行通知。我局在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和市直学校评选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在2015年上半年评选市级“优课”144堂,并推荐参加全省“优课”评选。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组织,市教育技术研究室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部门参与。市教育局将成立由学科专家、教研员、教育技术专家、一线教师等组成的市专家指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将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学科指导和技术支持。
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及市直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普教股、电教站、教研室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提供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要做好统筹工作,协调所辖学校教师“优课”选课,力争本区域所用教材的每科每一课都能推荐一堂以上“优课”;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本校所有专任教师参与“晒课”活动。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电教部门及学校应采取多种途径提供录播设备,为优秀教师参加“优课”评选提供课堂实录制作条件。
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组织条件技术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要安排专人担任本级管理员;各级教研部门要通过工作室等方式为当地教师提供网络答疑、网络研讨、网络评课等服务;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提炼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已经建立的名师工作室要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普教股、电教站、教研室等部门及中小学校主要领导要重视并指导本次活动的开展。电教站要在专家评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基础上,完成向市级推荐“优课”的操作。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和学校管理员应对本地、本校教师的“晒课”进行初审操作。
三、活动范围
面向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
四、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参加晒课的教师实名登录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后,无需另行注册可直接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课”栏目( **** )进行“晒课”。“晒课”的具体操作,详见 “一师一课”栏目的“活动指南”。
各中小学校要对本校教师的“晒课”进行思想性、科学性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发布、晒课;网上“晒课”不设数量限制,鼓励有条件的教师都在网上“晒课”。
2. “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学校评选推荐,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评选推荐,市级评审逐级推荐评审的方式。市级“优课”评审将从县(市)区级和市直学校推荐的“优课”中产生,省级“优课”评审将从市州级推荐的“优课”中产生,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评选出各学科各教材版本的省级“优课”,将推荐参加国家级“优课”评审。我市力争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的每一堂课能推荐1个“优课”参与省级“优课”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优课”评审标准参照附2。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拟参加“优课”评选者必须具备)和评测练习等。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课堂实录的技术指标及制作要求见“一师一课”栏目的“活动指南”。
六、活动奖励
我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及市直中小学校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及质量等情况(其中,“晒课”的教师未达到本地专任教师总数的60%的不参加评奖),评选“优秀组织奖”并由我局通报表彰奖励。对获评市级优课的教师给予通报表彰。
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课”奖励可成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广大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参考和借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鼓励各地将本次活动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结合,通过活动促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八、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2014年11月 |
启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
2014年11月—2015年4月10日 |
教师在网上“晒课” |
2015年4月30日前 |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中小学校完成评选,向我局推荐 “优课” |
2015年5月20日前 |
我局完成评选、向省推荐“优课” |
2015年6月中旬 |
省级“优课”评选 |
2015年6月底 |
省教育厅完成“优课”向国家推荐工作 |
九、其他事项
1. 各县(市)区、经开区、示范区及市直中小学校,根据我市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于
2.各地要对学校负责人、管理员及教研负责人等进行培训,在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