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学生推荐、评议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感人事迹,把身边的好人推荐、选举出来,形成热潮,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领导组织
此项活动由学校行政,教导处、政教处团支部及学生会配合相关工作。
组 长:沈慧昌
副组长:朱 兵 赵顺根 张 丽
成 员:王 婷 罗国华 贺桂霞 庞如涛 彭连芝及各班班主任
三、活动内容
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主要内容是通过各种活动载体、活动形式推荐、评选身边好人。
(一)推荐范围
推荐人不分年龄、民族、性别,凡是符合身边好人标准的学生只要符合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条件
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民族、性别、岗位,均可参加推荐。
(三)“身边好人”类别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设“助人为乐好人”、 “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团结互助好人”四个类别。
(四)“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行业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团结互助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经学校行政评审后,向全校公示。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荐评议活动工作贯穿全年,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对推荐人选事迹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推荐的质量和数量。
(二)严格把关。学校按照身边好人的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同时征求本人有关意见等,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三)深入宣传。学校开设“身边好人”专栏,集中展示推荐的身边好人好事。
韶山市银田镇学校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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