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潭群组发〔2014〕 30 号
各县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部,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政工(人事)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事部门,市委各督导组:
现将《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湘潭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
|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
| |
|
|
2014年8月7日 |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确保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为切实保证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66号)和《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补充通知》(湘群办发〔2014〕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一)深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学习省委书记徐守盛指导衡阳市委、衡东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继续深化“我是主席家乡人,我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针对部分党员认为“四风”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领导机关的事、上级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与基层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严肃性,深刻认识这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必须主动参与,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群众提出的意见以及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二)开展谈心交心,沟通交流思想
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各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行政负责人要带头谈,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党支部负责人和各党小组长、党小组长与每名党员要逐个谈,党员彼此之间都要谈心。对存在突出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对外出流动党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对青年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上级党组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
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虚心征求意见、主动说出自身毛病,又直接指出对方不足、帮助改正提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努力把问题谈透、思想谈通,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要通过交心谈心,形成支委会成员的相互批评意见清单和党支部对每位党员讲评的初步意见(包括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报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审核(其中村、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需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后,再报驻单位的督导组(指导组)审核。
(三)找准突出问题,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
在前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形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注意从本单位领导班子征求到的意见中,查找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问题。党支部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省垂直管理单位市、县分支机构,要重点查找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重点查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重点查找党性意识不强、师德师风不正、学风教风浮躁、思想政治工作薄弱、联系和服务师生不够等问题。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重点查找党员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创新意识不足、贪图享受、挥霍浪费等问题。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党组织和党员,要重点查找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要重点查找党性意识不强、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水平不高、为民办事不公、民主管理不规范、带领群众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能力不强、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重点查找党员意识淡薄、党组织活动不经常、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其他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支部和在岗党员,都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不要求搞统一的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但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二是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三是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普通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所在的党支部审核,各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单位站办所(科室)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还需报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审核后,再报驻单位的督导(指导)组审核。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其他类型的党支部及其书记一般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经所驻的督导(指导)组审查后,报上级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向群众公示。
三、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所在地方和单位的不同情况,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员的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理清党员组织关系,建立健全党员台账,通知党员认真准备并按时参会。要从实际出发,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组织形式及议程安排、会前组织学习及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情况和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方可召开会议,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对少数软弱涣散党组织、改制破产企业党组织等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首先要抓好整顿转化,然后再开展相关工作。对外出的流动党员,应督促其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返回流出地参加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因故不能返回又没有参加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以通过QQ、网络视频、手机电话、书信、微信多种方式组织他们参会参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主动上门,向他们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上班实行“三班倒”的企业、医院等基层单位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灵活安排时间,创新参评方式,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一个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接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各基层党组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前都要组织认真观看省委书记徐守盛指导衡东县新塘镇宋坪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视频,以宋坪村党支部为标杆,学习借鉴有效做法,切实保证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各级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应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按照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说明会议准备情况并作对照检查、支委成员“对号入座”认领支部问题中属于个人的问题、通报讨论对支部每位党员讲评的初步意见;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成员依次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相互开展批评;上级党组织联系领导、督导(指导)组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表态发言等程序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重点针对“四风”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主题、不掩饰回避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动真碰硬,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党支部书记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要形成对每位党员讲评的统一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
(二)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工作情况、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工作情况、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2)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作自我批评。(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5)上级点评。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的同志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出要求。(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村、社区党组织,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还要邀请 “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列席党员大会,参加民主测评,并在会上对党支部和党员提出意见建议。列席党员大会的代表应不少于支部党员人数的1/3,村党组织在确定参评群众代表时,要确保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优先考虑非党员村民小组长、乡村教师、医生、种养大户、专业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和其他有一定影响的村民代表。企业、学校等其他基层党组织也可邀请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因特殊原因不便邀请群众代表参加的,应报县级党委同意。(7)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点评情况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原则上为党员人数50人以上),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可以分党小组(或联组)进行,党支部委员要分工参加指导各党小组会议。党员大会上,各党小组(联组)需分别报告本小组(联组)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情况,然后再进行其他党小组党员补充批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等程序。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围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评议。各市直机关、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可列出表现“差”的具体情形,但评议项目的设置不宜太多。
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时,由支部全体党员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投票测评;须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的,由群众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投票测评。这次民主评议,不同于“七一”表彰和年度评比,不要事先确定等次比例,可根据每个党支部的实际情况、每名党员的实际表现合理确定评议等次。要正确引导党员、群众实事求是地进行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基层党员队伍的总体状况。在具体把握上,“好”包括“优秀”,但不等同于“优秀”;“差”包括“不合格”,但不等同于“不合格”。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由党支部根据对每名党员的测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定等次。对评定等次为“好”的,其测评的“好”票一般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测评的“差”票比较多的(一般达到三分之一左右),经核实确实表现差、党员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可考虑评为“差”的等次;党员有“差”票且反映有具体否决性问题的,经核实要作为否定其“好”或“一般”等次的重要因素。党支部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测评与党员测评分别计票,群众代表测评票作为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的重要参考。群众测评“满意”票低于三分之二的党员,评定意见一般不能评为“好”;“不满意”票高于三分之一的,平时的表现确实是差的,其评定意见应考虑为“差”。对党员的评定意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党支部形成的评定意见,要及时向每一位党员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评定意见为“一般”、“差”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逐个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党员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改进方向。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对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坚持边查边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力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联系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抓起,特别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要一个一个抓落实、一项一项改到位,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各级党委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各级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基层单位,加强具体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高校、企业党委(党组)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握政策、加强统筹、靠前指导,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要分行业系统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帮助指导党支部书记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级督导(指导)组要始终坚持从实督导、从严把关,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直接参会等方式,切实加强具体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高度负责、一抓到底,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市委督导组要直接参加指导所督导单位2-4个基层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督导(指导)组也要直接参加指导所督导单位部分基层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准备工作不充分、谈心谈话不深入、对照检查不深刻的,不能召开会议;对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敷衍应付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效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市级党员联点领导至少要参加所联点县市区1个基层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县市区委,市、县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都要深入到村、社区和本系统、本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具体指导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县市区及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确定一定数量的基层党组织办点示范。领导同志的联系点要先行一步,探索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市直机关和县市区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提出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等情况进行抽查。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会前准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对表现较差党员的帮教措施等情况),连同相关统计表格,经市委督导组审阅后,于9月5日前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需由市级领导所在单位的活动办形成综合材料上报市委活动办。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也要一并形成综合材料上报。
附件: 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
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湘潭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印发
附件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文化程度 |
|
入党时间 |
| ||||||||||
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 ||||||||||||
测 评 情 况 |
党员测评(填票数) |
群众测评(填票数) | |||||||||||
总票数 |
好 |
一般 |
差 |
总票数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
|
|
|
|
|
| ||||||
党 支 部 评 定 意 见 |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注:1.党支部评定意见主要填写突出问题及改进方向;
2.对村、社区和执法监管部门及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评议,需填写群众测评情况。
附件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
基层党 支部数 |
党员数 |
参与评议的群众数 |
查找问题数 |
制定整改 措施数 |
表彰表扬 党员数 |
重点帮教党员数 | |||||
|
开展 评议数 |
|
参与 评议数 |
党支部 |
党员 |
党支部 |
党员 | |||||
市直机关及直 属企事业单位 |
|
|
|
|
|
|
|
|
|
|
| |
县直机关及直 属企事业单位 |
|
|
|
|
|
|
|
|
|
|
| |
乡镇 |
农 村 |
|
|
|
|
|
|
|
|
|
|
|
机关、站所及学校、医院 | ||||||||||||
街道
|
社区 |
|
|
|
|
|
|
|
|
|
|
|
机关、站所及学校、医院 | ||||||||||||
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 |
|
|
|
|
|
|
|
|
|
|
| |
社会组织 |
|
|
|
|
|
|
|
|
|
|
| |
律师行业 |
|
|
|
|
|
|
|
|
|
|
| |
注册会计师资 产评估行业 |
|
|
|
|
|
|
|
|
|
|
| |
注册税务师行业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