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参加中教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进行业务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制度建设,完善评价标准,规范评审流程,建立客观公正的职称评审机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市参加中教高级职称评定的教师要参加业务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考单位
湘潭市教育局、湘潭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试对象
今年参加中教高级职称(含小中高和“双肩挑”人员)申报的教师。其中,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至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地点
湘潭市一中。
五、考试范围
《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以及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开放性问题等。试题结构客观题占40%,主观题占60%。
六、结果运用
本次考试作为量化评审的一个重要环节,考试淘汰率为20%。通过考试者按实际得分的20%计入职评总分。
七、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学校于
2、本次考试于高考考点进行,按照高考要求组考,对违纪舞弊者按考试纪律,分别给予扣分、记零分、取消参评资格、本年度考核记不合格等次的处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单位。
3、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增加笔试环节,是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创新之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职称评定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确保职称评定改革的顺利推进。
附件:1 湘潭市2012年度中教高级职称评审业务能力考试报名表
2 湘潭市2012年度中教高级职称评审业务能力考试免考申请表
附件1
湘潭市2012年度中教高级职称评审业务能力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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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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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湘潭市2012年度中教高级职称评审业务能力考试免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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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学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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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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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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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职改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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