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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田镇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和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2014年07月18日 08:12:59 访问量:347

银田镇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和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工作,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校园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扎实有效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力争使我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为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加强领导,促进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一)强化安全工作主体职责

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两个主体职责。学校各部门要确实承担起安全监管主体职责、政教处负总则,抓好校园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采取宣传教育、培训、督查等措施,逐步把校园安全监管转变为学生的自觉性行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负责人实行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通过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工作的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职工,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责任状,构建齐抓共管“大安全”的格局。

  (二)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重新制定责任考核追究办法,对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全面落实以 “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继续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部门,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校园安全事故和学生意外伤亡事故问责制,对各种校园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受问责,明确责任。凡经过问责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追究。

  、围绕平安建设,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

(一)加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要扎实的开展 “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严格按照自查、整改、推广几个步骤进行。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机构,增强校园安全的工作力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等十部委第23号令)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

  二是组织培训,提高认识。

  (1)门卫人员培训每学期两次(开学、期中);

  (2)班干部培训(每月一次);

  (3)督察员培训(每周一次);

  (4)全体师生培训(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全员培训一次);

    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作用,对校园内的学生动态进行摸排,对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化解,决不让其成气候。同时要加强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现的学生动态信息要及时向政教处报告,需要协调处理的,要及时协调解决。

    四是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者的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激励机制,树立良好的校园安全工作者形象。积极配公安、青少年活动中心、关工委等部门,开展对学校政教人员、义务消防队等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激励机制。

  (三)规范管理,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

  1、完善预案、制度、档案管理。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不断完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同时通过演练使应急预案更有效、更实用。对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做到日巡查、周报告,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2、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汲取2010年校园暴力事件的教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防自护的能力,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家庭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监管工作。要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配备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巡查、点名等制度。 

3、要加大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一日常规检查制度,门卫进行校园安全一日常规检查,建立一日常规检查档案,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中。同时,定期组织专项的安全检查,对校舍(含食堂、宿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化学药品都要贴上安全警示语,对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特别在开学和放假前,加强重点防范,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提高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把安全与健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保证课时,要定期开展自护自救的实际演练,使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能力、健康保健意识、自我保护和心理调节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高尚师德风范,宣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努力在全社会造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1、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活动。安排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综治活动月”(3月份)、“安全生产月”(5月份)、“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月”(6月份)和“11.9”消防日等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形成“关注学生安全,关爱学生生命”的良好氛围。

  2、开展常规安全教育活动。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集中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学校安全教育包括防范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安全、体育活动和集体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3、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疏散演练,确实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降低到0。

  (二)加强法制教育力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提高抵制非法侵害的能力

  1、将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工作,确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继续深入开展“带法回家”和“主课堂渗透法制教育”活动。政教、保卫、少先队、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法制教育活动。

  2、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尤其是行为偏差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对行为偏差学生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以学校德育活动为环境载体,以社会规范和学校行为规范为主要目标,以自我教育为主要手段,课任老师、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政教老师采取平等、民主的教育方法,特别应注意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同时,了解和分析家庭状况对其成长的影响,弄清他们的社会交往,并配合社区、家长采取有力措施断绝其不良的社会交往,用少队较强的整体性对个体的支配力去改变道德认知结构,提高判断能力,逐步接受正确的道德行为规范。

  3、政教做好协调、服务、督查工作。要继续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未保单位不断探索、研讨对策,逐步建立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和防范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形成合力,群防群治,取得实效。

                                 银田镇学校

2013.12

编辑:成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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